010-67886146服务热线

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-劳务管理

time:2020-08-21 14:45:00分类:[公司要闻]

5.1  劳务基础资料(需加盖公章)

5.1.1  项目经理部留存备查:劳务企业营业执照、劳务资质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外施企业进京手册(京籍企业及京外工程除外)(手册内容应包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工资保证金帐户信息),提供已注册的参建外施队长证;京籍劳务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复印件;法人授权委托书(劳务企业给劳务队长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),委托内容包括:劳务分包合同签订、结算、收款、工资发放、现场劳务管理等。

5.1.2  劳务分包合同(见范本)和人员花名册(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使用):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前7日内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,连同劳务人员花名册在北京市住建委注册备案,合格后留存现场备查。京外工程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定进行注册备案。(朝阳区工地还应去朝阳区住建委进行再次备案)。

5.1.3  个人劳动合同原件(见范本)、劳务人员身份证、特殊工种作业证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。

5.1.4  劳动力管理员:项目经理部和劳务队均应配备专(兼)职劳动力管理员(持证),复印件在项目部留存备查。

5.1.5  施工现场应配备打卡机:劳务人员在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,由项目人员向打卡机录入人员基本信息,并告知劳务公司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每日上下班打卡,将做为人员考勤管理重要依据,每天由项目经理部人员备份出考勤数据,每月由劳务公司及施工队长签字盖章。

5.1.6  劳务管理体系图(劳务附录:5-8):根据建委要求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劳务管理体系。

5.1.7  劳务管理应急预案(见范本):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其特点,制定施工项目的劳务应急预案,并留存备查。

5.2  劳务动态管理

5.2.1  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(劳务附录:5-1动态),增加人须由劳务企业进入市住建委网站提交人员增加注册,提交成功后打印、盖章交由项目经理部留存备查。

5.2.2  考勤表(劳务附录5-2动态):每月底收集,考勤表出勤工日要与工资单上出勤工日相对应,并加盖劳务企业公章。

5.2.3  工资单(劳务附录5-3动态):每月底收集,发放工资不能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,且工日工资要与劳动合同上工日工资一致;工资领取人应为本人签字,如需代领要由本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(或按手印)确认。

5.2.4  人员增减报表:施工队人员发生增减时,每周应填写《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》并加盖劳务企业公章,项目部留存备查。(劳务附录5-4动态、劳务附录5-5动态)。

5.2.5 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:必须由领用者本人签字。(劳务附录5-6动态)。

5.2.6  月度劳务例会(劳务附录5-7动态):项目经理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定期召开劳务例会。

5.2.7  打卡机信息:每月由项目经理部劳动力管理员将打卡机信息调出备份,并与考勤表核对,信息不一致时查清原因。

5.2.8  农民工诉求电话公示:项目经理部上一级单位劳务负责人及电话,应张贴在项目经理部办公室和现场工具房。

5.2.9  劳务费支付凭证:劳务费预结算记录和付款凭证(劳务费发票复印件)。

5.2.10  如遇工程所在属地有特殊要求,应按照属地要求进行管理。